
兑现材料
1、重点券和一般券兑现材料包括:
(1)科技创新券兑现诚信保证书,需要法人代表签名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2)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系统生成、需加盖公章);
(3)项目基本信息表(系统生成、需加盖公章);
(4)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或技术开发合同,包括项目名称、立项决议、研究背景、实施内容、创新点、经费预算、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和预期效益等内容;
(5)项目实施总结,主要介绍项目计划总体实施情况和项目研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6)出具兑现项目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如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时已出具该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只要能确认该项目在2016年1月1日后的研发投入金额,可作为创新券兑现项目的审计报告,不用重新再审);
(7)创新成果证明,如查新报告,专利或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8)银行开户证明(需加盖公章)。
2、服务券兑现材料包括:
(1)科技创新券兑现诚信保证书(附件1);
(2)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系统生成、需加盖公章);
(3)服务项目基本信息表(系统生成、需加盖公章);
(4)科技成果交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5)开具的发票等收费证明材料(全额兑现需要提供创新券面额3倍以上的发票);
(6)购买科技成果的企业还需提交科技成果实施情况证明,主要内容包括购买的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情况;
(7)银行开户证明(需加盖公章)。
3、仪器共享服务券兑现材料包括:
(1)科技创新券兑现诚信保证书(附件1);
(2)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名称及服务对象;
(3)开具的发票;
(4)服务内容证明材料;
(5)银行开户证明(需加盖公章)。
所提供的服务必须通过中山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开展,如服务项目较多,可将兑现材料进行汇总。